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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图书馆自修室管理规定
2022-06-02 09:21   审核人:

图书馆自修室是全校师生自主学习的公共场所。为进一步加强自修室管理,维护自修室正常的学习秩序,营造安静舒适、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现对图书馆自修室使用作如下规定,请使用自修室的读者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

1.图书馆涵煦楼二、三楼自修室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晚上10点30分;华荣图书馆公共自修区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晚上10点。请读者遵守开放时间,闭馆前请自觉离馆。

2.自修室为学习场所,严禁在自修室内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进入自修室的读者请自觉维护自修室的秩序,应衣冠整洁、谈吐礼貌、举止文明。不准穿拖鞋、背心入室。请自觉保持自修室内肃静,不得在室内喧哗、追逐打闹。携带手机的自修学生请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请勿在室内接听和拨打电话。

3.自修室属于公共场所,图书馆不负责看管读者的个人物品。请读者管理好个人物品,本人离开自修室时个人物品须全部带走,图书馆不对丢失的物品负责。

4.为保障自修室座位资源的充分利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图书馆不占座系统保留座位时限为90分钟。自修期间离座90分钟以内需返回的,请自觉使用手机扫码保留座位。离座90分钟以上的,请务必带走自己的书籍、书包等物品。后到的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占座者不得寻衅争执。对于超过90分钟(经图书馆不占座系统确认)用于占座的书籍、书包或其他物品,进入自修室的其他读者或管理人员有权对物品进行归置或移放它处暂存处理,三天后无人认领图书馆将按废弃物品处理。

5.请自觉维护自修室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废弃物,不得往窗户外扔杂物。除学习用品外,不得将其它生活用品、食品等带入自修室,不得在自修室内用餐、吃零食。

6.爱护自修室内的各种设备,未经图书馆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自习桌椅,门窗轻开轻关,严禁在桌椅、墙壁、地面等处刻划、书写。严禁私自粘贴广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注意防火防电。图书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得在自修室内点香烛、焚烧纸张等物品,不得违规使用电器,离开自修室时须检查使用的电器、电源情况,拔下电源插座。严禁在自修室内吸烟!

8.读者在自修室内遇到各种影响学习的行为,可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反映。自修室内严禁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读者之间发生纠纷,请按正当途径处理。

9.读者应该自觉遵守图书馆自修室的上述规定,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或学生管理员的管理。对于扰乱自修室正常秩序、不服从管理等行为,图书馆将视其情节,上报所属学院或全校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配合学生管理、保卫等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图书馆欢迎广大读者对自修室管理提出宝贵意见,同时希望广大读者自觉遵守规则,互谦互让、互相监督,使自修室成为安静、整洁、优雅、祥和的学习场所。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201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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