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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图书馆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2022-06-02 16:26   审核人: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按照相关纪律和要求,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特制定图书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一、图书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图书馆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事宜。

(一)重大事项决策

在图书馆工作中,凡涉及图书馆改革与发展,业务工作、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都属于重大事项,对这些事项的决策均属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

1.图书馆发展规划和重大、重要改革方案;

2.图书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图书馆党建、业务工作重要事项;

4.图书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图书馆员工的奖惩、考核评价、评优推先及评审推荐等事宜。

5.重要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6.国内外重要合作与交流事项;

7.其他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主要包括:图书馆各部室主任、各类专家人选、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等的调整、确定和推荐等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主要包括:图书馆大型图书采购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或修缮项目,大型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项目,以及重要的教学、科研、服务项目等。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图书馆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

1.图书馆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

2.图书馆1000元以上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采购和项目基金、经费等;

3.其他1000(含1000)元以上资金的使用。

二、“三重一大”议事原则

图书馆参与“三重一大”民主集体决策会议的成员由图书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议事原则如下: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三重一大”民主集体决策的程序:

1.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提出提案。根据工作需要,一般提前一周提出所需决策问题的提案。

2.确定提案。与图书馆主要领导沟通,主要领导同意后的提案作为决策提案。

3.召集会议充分讨论。提案由图书馆主要领导提交会议对提案充分讨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重大事项要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经认真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

4.表决。实行图书馆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图书馆主要负责人不得先入为主、先行决策定调。由于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做出决定的,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

5.通过表决。一般超过参加表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人员同意的提案方为通过。

6.详细记录表决结果,特别是要详细记录不同意见。

三、“三重一大”的考核与责任追究

1.图书馆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情况,作为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对未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学校规定严肃提出批评,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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