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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图书馆库房管理暂行办法
2015-11-11 15:50   审核人:

一、图书馆设置库房一间,由馆办公室管理,负责保管和发放馆内一般物资。库房应由专人兼管,对库房所有物品要统一登记造册,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库房门钥匙由库管人掌管,库房物品的进出须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实,以免出现差错。库房内物品的摆放应整齐有序,便于取放。库房应保持通风,防止物品霉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库房物资的安全。

三、图书馆采购物资严格按照《安顺学院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见学校国资处网站)办理,物资采购后其设备配置单交馆办公室统一管理,须入库房暂时保管的交给库管人员并作好入库登记,领用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四、馆办公室负责馆内普通办公用品的采购,每学期开学时统计使用需求并采购。采购的正规发票注明购买事由及验收情况,并经馆领导签字后交由报帐员统一报帐。主要为如下:

(一)写字笔(芯)、笔记簿等的购置,由馆办公室统一计划并按图书馆人员数量分发到人头上,如无特殊需要,未经馆长批准,不再单独采购发放。

(二)其它如书库用透明胶带、标签口取纸、浆糊、书写报刊合订本的记号笔、信笺纸等普通耗材办公品的购置,各使用人或单位按学期自行预计数量后报馆办公室统一采购,并由库房保管,按需领用。

五、馆内各部门负责其它零星物资如扫描枪、书刊牛皮封皮纸等的采购,须征得馆领导同意后报纪委备案再自行采购,采购的正规发票注明购买事由及验收情况,并经馆领导签字后交图书馆报帐员统一报帐并作好登记,物资根据需求可由库房保管也可直接使用。

六、物资发放主要指库房保管的物资的发放,所领物资应做到专物专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图书馆。

安顺学院图书馆书库管理规定

书库是图书馆藏书重地,书库管理是调节文献保护与馆藏流转、调控的重要环节。为加强书库的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读者凭借阅证入库自行选借图书。

2.自带物品自行保管。

3.保持安静,禁止在书库内喧哗。入库后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震动。

4.严禁在书库内吸烟,违者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保持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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